社会事业发展处

   主要职责:负责编制科技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与年度计划;编制生物、海洋、环保、医药卫生、社会安全及资源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研究、开发及产业化计划;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技产业的示范;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;负责指导城区科技工作;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;负责所立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跟踪监督。